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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营业税制征收范围公平税负税收管理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行的营业税税制各要素已难以满足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营业说制改革已是当务之急。作为间接税的营业税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效率和公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既要体现行政执法效率,更要发挥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应消除重复征税、税负不公的弊端。营业税的改革必须要私其他相关税种的改革配套进行,以保证整个税收体系的完善协调。
1营业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现行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1994年实行的以分税制为主导的税收管理体制,是在短缺经济条件下制定的,十年的实践表明,作为流转税主体税种之一的营业税,在平衡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建没小康社会发展的需要,营业税制的改革和完善势在必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加入wT0以后,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迅速,现行的营业税税制各要素已难以满足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营业税制改革已是当务之急。地方税收入增长缓慢,影响了一些地方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从历年地方税占地方财政的比重和营业税占流转税的比熏演变看.地7b-分享的税收增量部分逐年下降,地方财政愈来愈困难。地方税的税种较多,但缺乏对地方财力具有决定意义并且长期稳定的主体税种。营业税应当继续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分税制实施后,国家比较注重中央税制的建设,忽略了地:税制的完善,严重影响了整个税收体系的完善和整体功能的发挥。从营业税运行的总体分析来看,地:税法规制定权、解释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及减免税权等高度集中于中央,削减了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革我国现行营业税制是确立和强化地方主体税种的需要,优化地方税制结构的内在要求,应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2现行营业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2.1营业税税目的列举式规定.造成营业税征管困难和收入流失现行营业税条例对课税对象采用列举法,将应税项目逐一列出,列举出属于营业税的课税范围,但缺乏概括性条文规定。使得未列举的应纳税劳务和行为被排除在营业税的征管范围之外。例如公交线路营运权和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拍卖机动车号和道路冠名权,拍卖住宅电话、手机特殊号码的行为等等。
2.2从营业税计税依据看,部分行业存在重复征税的弊端
例如对交通运输业税目巾不允许扣除票价中所含的保险费金额。房地产公司代收的天然气、暖气、集资费、维修费、基金等代收款项不允许扣除。
2.3营业税的税率设计不尽科学.多层次与简单化并存.导致税负不平衡
交通运输业与代理业、租赁业等服务业税率为5%。于是很多企业都有可能将适用税率较高的营业收入全部或部分转换为税率较低的收入。
服务业中包万象,HlJ使是同业之间也会因设备档次、收费标准差距较大,却都适用5%的税率,对暴利行为缺乏有力调控。
对娱乐业适用全国统一的20%的税率,实施效果不如以前幅度税率的效果好。如此规定。将影响巾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将音乐茶座列为娱乐业的征税范围也不合适,再加收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使其总体税负偏高。
2.4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比较笼统,不便于操作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但是“对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中的“凭据”,到底包括些什么,相关的税收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财务制度中均没有明确的解释。由于对凭据缺乏具有法律意义的解释,在实践过程中分歧很大。还有因为预收款以收入是否实现来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纳税人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为税款及时入库带来相当的难度。
2.5营业税有关税目的扣缴义务人、税目的解释及规定不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实际
例如。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这个规定范围太小,造成大量的私人建房、私房装修的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的流失。
2.6由于“费挤税”,造成了长时期的、多层次的、大范围的税收缺损
在实际征管巾,收费挤占税收的现象依然,重。对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应税(基金)项目,即经营性、服务业的收费(基金),征管难度很大,税收流失比较严重。
3完善我国营业税制的改革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现行的营业税应进行修订和完善。作为间接税的营业税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效率和公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既要体现行政执法效率,更要发挥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应将营业税的多环节全额征税逐步向增值税的差额征税靠拢,消除重复征税、税负不公的弊端。营业税的改革必须要和其他相关税种的改革配套进行,以保证整个税收体系的完善协凋。
3.1增加对税目概括性规定条款.并适当扩大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为了增加营业税对经济发展的前瞻性和适用性。应在营业说暂行条例巾增设一个概括性科目,即“其他应税劳务和经营行为”.这样,就可以把不断出现的新型劳务和经营行为及时纳入营业税征收范围.避免税法的滞后效应,既扩大了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增加了财政收入,又保持了不同经营者之间的税负公平。同时。在实现增值税转型逐步扩大范围的同时.营业税在将一部分征税范围让渡给增值税后,营业税亦应在符合税制改革大政方针的前提下稳步扩在自己的征收范围。让分税制更科学可行合理。如将修理修配业、小型商业企业改征营业税,把一些与营业税性质相近的基金收费改征营业税。
3.2对计税依据进行调整。克服重复征税的现象
首先。应允许将代收款项从计税依据中扣除。把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的“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3’t-费用”改为“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续费、基金、集资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自性质的价外费用,代收款项除外。”因为代收款项是属于代收代付性质的款项并不属于纳税人的收入。为了避免税收漏洞.要严格界定代收款项的范围。其次,对新出现的一些劳务和经营行为,要及时明确其计税营业额。如规定对订房服务行为、承办会议行为等差额计征营业税。
3.3调整税率.公平税负。使名誉税负与实际税负相一致
目前营业税税率按税目实行分类比例税率。基本与当前适用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相适应.但是由于一些税基和税率配置不合理,出现了名誉税负与实际税负相脱节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可采取对建筑安装业等工程做业,只对其劳务收入计税.并将其税率由3%提升到5%或更高的税率;对于服务业和邮电通信业可适当凋高税率到5%;将金融保险业的税率调低为3%为宜;将娱乐业的税率恢复改进为区间较为合理的幅度税率;将音乐茶座改换饮食业征税。
3.4进一步明确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将“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中的“凭据”含义应明确为确确实实能使收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凭据如汇票等,才是确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并且严格界定其范围。另外。对于提供劳务所收预收价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依据不同行业做出具体规定。
3.5重新规范营业税税目及扣缴义务人的定义.提高征管质量
根据<征管法>规定扩大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范围,就将私人建房或私房装修中的房主、工程建设单位运费的支付方扩充为扣缴义务人;将车辆年审年检部门、运管、征费部门和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确定为车辆税收的法定协税人;可以对房屋租赁、其他不动产租赁等租赁行业赋予其承租人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3.6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税收管理
对行政事业性的收费(基金),凡是没有列入国家不征收营业税名单的,不管是否列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应一律征税。对提供有偿服务的。不论服务单位是否为行政单位。以何种名义,凡是收取费用的,均属应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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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财政政策的实质可概括为三点:一是政府总量扩张的调减和淡出,二是注重结构优化,“有保有控”区别对待;三是抓住时机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可见,中央实施稳健财政政策以代替积极财政政策的选择是客观的、必然的和符合现实的。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谈近十年我国财政政策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1998 年以来,中国财政政策从积极走向稳健,又从稳健走向积极,经历了中国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探索历程。本文通过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了近十年我国财政政策的背景、具体内容、政策效果,并就政策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加以分析,以期能从中汲取经验。
[关键词]财政政策 积极财政政策 稳健财政政策 政策效果
[论文正文]
浅谈近十年我国财政政策
(一)政策背景。
1997 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中国经济出现外贸负增长、通货紧缩现象。国内,较全面的买方市场造成商品库存积压;“软着陆”后社会总需求疲软。虽然央行先后七次降低存贷款率,以期用货币政策扩大企业贷款需求、刺激投资,但消费和投资需求均缺乏弹性,政策失灵。
(二)政策内容及成效。
1998 年,针对上述背景,中国政府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增发1000 亿元国债用于农田水利、交通通信、城市基础设施、城乡电网、中央直属储备粮库、经济适用房等方面;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2700 亿元特别国债, 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
2.调整税收政策:对涉及房地产业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给予减免;就增值税、营业税、进出口税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科研机构转制政策等做新规定;对涉外税收政策做适当调整,鼓励外商投资;恢复征收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拉动居民即期消费需求。
3. 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社会保障“三条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离退休人员待遇;解决国有企业养老金拖欠问题;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4.对国民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直接投入国债资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支持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
此次积极财政政策的成效有: 遏制了经济增速下滑和通货紧缩;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失业率上升趋势变缓;区域经济发展更加均衡;总体上实现了经济增长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一)政策背景。
2003 年下半年, 受世界经济复苏和中国加入WTO 等因素影响,中国经济进入新一轮周期上升阶段。此时,我国经济的深层结构性矛盾凸显: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盲目扩张,致煤电油运供应紧张;农业发展滞后,粮食播种面积急缩、产不足需;CPI 波动大,生产资料价格持续攀升。而积极财政政策无法减轻固定资产过快投资和通货膨胀压力。在此背景下,国家采用了稳健的财政政策。
(二)政策内容及评价。
稳健财政政策的内容有如下四点:
1. 控制赤字:适当减少中央财政赤字,松紧适度,防止通货膨胀扩大和通货紧缩重新出现。
2. 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适当调减国债项目资金规模,变依靠国债项目资金拉动增长为自主增长的长效经济增长模式。
3. 调整结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国债项目资金投向结构,财政支出总量基本不变。
4. 增收节支:一方面,在总体不增税负或略减税负的基础上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稳健财政政策的实质可概括为三点:一是政府总量扩张的调减和淡出,二是注重结构优化,“有保有控”区别对待;三是抓住时机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可见,中央实施稳健财政政策以代替积极财政政策的选择是客观的、必然的和符合现实的。
(一)政策背景。
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市场疲软、外需不振。国内出口行业承受巨大压力,加之投资萎缩,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中国经济经历8 年快速增长后,于2008 年发生逆转:以当年前10 个月为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2%,CPI 涨幅达到6.7%,故扣除价格因素,消费增长速度减弱;当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增长率为22.3%,出口增量比07年同期回落4.8%。
(二)政策内容及成效。
2009 年,面对经济下滑,中国政府重拾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扩大财政公共支出:用于“三农”支出、民生支出、保障性住房和灾后重建支出、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带动地方投资和消费。
2.税收和减费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促进税收制度改革;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实施自主创新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减费政策。
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刺激下, 中经济增速下滑的局面放缓:2009 年增速8.7%;国内需求强劲;出口总额由降转升。
事隔十年,对比两次积极财政政策,不难看出:
1.十年前,中国经历了长江流域大洪水和亚洲金融风暴的袭击;十年后,中国经历了汶川大地震和因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金融海啸的重创。
2.在 两次危机之前,中国经济都曾出现不同程度的过热、从紧的宏观政策的后续效应与外需放慢的叠加,导致经济宽幅波动。
3.虽然政策上存在积极与稳健的区别,但从本质上看,二者有机结合: 稳健财政政策能够解决积极财政政策产生的未能解决的问题,是对整体促进经济增长目标的一项调整。因此,再次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同样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政策保障。
4.当前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更严峻:资本流动规模更大;外汇储备更多;对出口依存度更高。
5.当前的有利条件更积极:国力更强大;外汇储备更充足;财政资源更雄厚;货币依然强势。
6.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经验更丰富、力度更大。例如:同样是加大国债发行量,当年出现过国债投入候补现象;而这次不仅明确了投资方向,还估算出具体规模。
我国市场经济确立至今只有16 年。因此,在重新审视我国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所做的努力时,必须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压力,实际上是经济转型的压力;政府运用财政手段来调控经济的经验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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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为实现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目标,2009年,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较大规模增加政府公共投资。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减缓中央财政负担,我国决定在4月份首次公开发行地方政府证券。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券 必要性 经济增长 制度安排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以地方政府为发行主题的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已将近200年的历史,其中美国和日本的地方政府债券无论在发行规模还是发行模式上都最具代表性。
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一直受到抑制。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出现过短暂的地方政府债券,当时许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但到了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而且在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原因是地方政府承兑能力差、债务管理能力欠缺。地方政府债券的禁令一直保持到2009年。
但伴随着经济形式、体制因素的不断变化和地方自制、财政分权改革的深入,学界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讨论越来越多,要求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呼声越发强烈。由美国次贷引起的金融危机,使中国经济受到巨大影响,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国出台了很多政策,其中为了减缓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国家出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首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
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2009年将是我国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一年。为扩大内需,2009年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较大规模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国债资金主要用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环境保护、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等。大规模的国债投资短时间内对经济有巨大的拉动作用,但长期这种拉动作用是有限的,此时就应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的作用。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调动资金,加快资金使用效率,带动地区经济增长,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的经济稳定增长。
1994年以来,我国实行分税制,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对于中央政府来说,一方面要承担国家机关运行、外交、科研,宏观调控支出及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协调地方发展,财政压力相当大。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减缓中央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应相应安排配套资金,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本级政府投资,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其中之一就是地方政府证券。分税制的实施中,存在着地方税体系不完善、缺乏主体税种、有税种无税收或征收成本偏高及地方税的立法和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等问题 。多数地方财政入不敷出,没有能力通过政府投资和扩大财政支出实现地方财政配置资源实现经济增长的能力。因此,应该适当赋予地方发行职权的权利。
目前,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一方面可以改善地区的投资环境,引进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可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有利于社会稳定。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资金来源,既有中央财政拨款,又得依靠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而地方政府面对巨大的投资资金,以地方财政收入是无法满足的,要依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资金来源。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运作还不够规范,金融产品结构欠合理 ,形成了以国债为主,金融债和企业债比重较小的债券市场结构,这导致广大居民的投资渠道过窄。在这种情况下,以政府信用为保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不仅能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还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广阔的投资渠道。
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时,应该遵循偿债能力原则、效益原则、对地方公债适用范围限定的原则和以促进发展为目标,而不是以援助贫困为目标的原则。并应
(1)完善分税制,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为了避免发行地方政府发债所造成的债券市场紊乱,应该继续深化分税制的改革,实现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独立。
(2)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券监管体制,保持安全性。地方政府债券比起国债,信用度相对缺乏,安全性不高,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地方政府滥用资金,建立地方政府债券监管体制非常必要。可由国家计划部门和财政部门及证监会共同负责我国地方债券的管理,保证其稳定发展。计划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把握资金的使用方向;财政部门则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确定地方债券发行总规模;证监会主要对地方债券的发行、流通和偿还进行监管。
(3)完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以市场约束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根据发行地区的税收能力和项目收益能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其进行科学、严谨、动态的信用评估。同时地方政府应该进行信息披露,包括发行规模、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使用情况、财政收入状况及项目收益性。这样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并对其进行监督,约束地方政府,达到资金有效使用。
【1】郭忠孝 周欣 刘钟钦. 中国发行地方政府证券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策.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4-12
【2】刘钟钦 周欣. 中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经济分析.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6–6
【3】董奋义 苗锋. 我国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研究. 经济体制改革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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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我国限购政策的实施及我国在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的现状的研究,分析我国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提出征收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有效促进房产税征收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房产税;财富调整;税基调整
日前我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房地产调控未来的大方向将是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逐步替代“限购令”这样的行政手段,今年年底将会对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做总结,今后可能会出台扩大试点的方案,但扩大试点城市名单尚未确定。
从上述采访中可以看出国家积极改革房产税的决心,进一步推动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范围及程度,同时对如何在中国进一步改革财产税进行了思考,如何使房地产调控在制度建设方面得到更多实质性推进及如何改革完善地方税务体系。如何推进财富分配机制及如何抑制房地产泡沫等。
正因为当前我国房价虚高,有关专家提出要多占有多套房产的人征收房产税,希望通过征收房产税来遏制炒房,投机性购房现象。这是在物业税面临法律和技术障碍的情况下,房产税被赋予的厚望。
财政部2010年9月曾就为什么要进行房产税改革做出公开回答,提出是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主要目的有四点:一是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二是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三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集约利用;四是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1]。
房产税的征收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众所周知,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土地资源尤为有限。随着人口大爆炸时代的到来,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越来越少。人人有所居是人类生存的合理需求,如果让少数人一人占有多套住房,导致闲置空房,则是对资源的滥用。因此,对自住房以外的房产征收房产税,以减少少数人对自主需求以外的房产的占有,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的。而且近几年房产投资或投机成为一部分人积累财富的重要方式,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通过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进行适当调节,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收入和财产的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2]。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在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所导致的。征收自住以外房产的房产税,有利于少数人占有财富的表现形式,从而增加其他社会成员的财富占有显示,这将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促进社会稳定。
多数发达国家的房产税的征收是为了改善地方税收结构及居住环境、缓解贫富两级分化、增加人民福利、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以美国为例,其房产税征收不仅评估系统健全、征收过程公平公正,税收的使用途径也完全透明,所以,美国人愿意缴纳这样一个服务性质的税种,专款专用的房产税被用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以改善人民的教学、治安、居住环境等等,而其住房本身也会随着诸种环境的改善而升值。根据美国国家统计局数据,从2000—2007年,美国的个人收入增长了28%,中等价位房的房价增长了48%,而美国房产税的同期增幅是62%。因此,美国征收房产税不是为了打压房价,而是给人民增加福利及让物业升值[3]。我国房产税的征收的一个目的即是健全地方税体系,改善地方税收结构。
征收房产税能够适当的调整经济结构,对房产市场过热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过多流向房地产的资金再次转向别的产业,对整个资本市场的经济结构产生了一些调控的作用。随着房产税的征收,购置房产的成本增高,促使投资者对土地的理由更加谨慎,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从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来看,刚性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但不可否认大量有机需求的存在。许多楼盘的空置率十分高,说明拥有多套房的家庭,将房产作为投机投资,在房价上涨的预期下,更多的是讲房产待价而沽。而造成这一现象的的一大重要原因是房产持有成本过低。同时也说明了房价有人为操作存在得。为了减少人为操作房价的情况,让市场反映真实的供求需要且让房价趋于合理,进而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征收自住房以外房产的房产税是必须的。
目前,我国关于房产税的征收办法并不健全,其采用的是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而这是根据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经济体制、社会条件及征管能力设计的。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现行住房及土地问题的不断改变,其税制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难题。房产税的征收面临四大难题:
按原值征税只能体现购买、建造房产的历史成本,而不能良好的反应对市场供求变化、基础设施改善、土地稀缺等因素引起的地价变动;征纳双方对购买性房产、购置土地自建房产原值是否包含地价存在争议,使征管矛盾显著;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但是征税依据不明确,造成自用、出租房产形成较大的税赋差异。且我国的房产税现在采取的是单一固定的比例税率,对于自用房产(不考虑所处区域、地理位置、服务价值、用途等)税率均为1.2%。因此税率缺乏弹性,导致了房产税对居民收入的调节作用不是十分明显,对财富的再分配效果不明显。
目前对从价、从租房产分别采用1.2%、12%的统一税率,其中对出租房屋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缺乏依据性。通过不同的计税依据计算出得应纳税额不同,这便造成税赋不公平,为人为的偷税漏税提供温床。因此虽然采取统一税率简化了税制,使征管方便,但不利于反映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确定税率水平且体现不了房产税的地方税特点。
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的征收范围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但是现在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许多农村与城镇房产相差不大,却不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现行房产税对位于农村的房产、城镇个人住房、财政拨付事业经费单位房产均不征收,既减少了地方收入,也不利于有效发挥税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功能[4]。
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业务范围内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等被列为免税对象。但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因此房产减免税范围显得不是十分合理。主要体现在:一是事业单位的改制导致了许多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逐步企业化,需要列入征税范围;二是个人购房比重急剧上升,房屋的私有产权逐步得到确立,房产成为我国居民家庭的重要财产之一。但是现在居民自住房免征收税费,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房屋紧缺、房价高涨、大量空房闲置。因此依照目前的情况,我国现行的减免税范围使我国税收的调控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同时也影响了财政收入。
由于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不同,各地房价和居民收入水平不等,各地政府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征收房产税为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且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实行按评估值征税,运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房地产实行计算机批量评估,使经济发展、公共投入、区域优势等带来的土地升值通过税收进行有效调节。我国应借鉴别国政策,对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税基,对不同城市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如人口较多且土地稀缺,供需矛盾比较大的一线城市,超过一定面积或多套房持有者将要缴纳税收。相对的供需矛盾相对略弱的二、三线城市,应当以更好的调节收入分配,抑制投机需求为主,对于一些高档住宅和高档别墅以及多套住房持有者,应当给予较高的税率,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
税收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财政政策,而税收的本质是应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对于税收的征收及使用均受到广大人民的监督,并建立了公共财政。在我国,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有多少是来自税收,目前我国财政及税收情况处于不透明的状态下,对征收的房产税的使用状况不了解,不能肯定税收的良性循环使用过程。由“国八条”的要求可以看到,我国房产税的征收应大部分用于建设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由此,对于如何更好的使用这部分税收,需要一个合理有效的监督机构,来监督这部分收入的具体使用过程,以促进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5]。
近年我国出台了各种调控房地产的政策,其目的是为了抑制我国房产过热、以投机为目的的炒房行为,也是为我国大多数居民解决住房问题。而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目前拉动GDP 增长的主要行业之一。因此,政府通过房产税调控居民合理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势在必行的。
房产税的征收,应以每个家庭的第二套房产起征,在面积上需要加以约束,且在税率上也应当对高档住宅采取较高税率征收房产税,即实行存量征收和增量征收相结合。但是为了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暂时拥有两套住房的居民应当享受一定的退税优惠。同时对改制后的事业单位等企业化的房产实行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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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人们通常倾向于按照具体财政活动类型划分财政风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我国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浅谈我国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全文如下:
所谓风险,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危险。而财政风险是在财政领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危险。目前我国财政界对财政风险的内涵,主要是从财政收支的角度进行界定的,核心问题在于财政的债务承受状况、承受能力以及债务变动对财政收支平衡的危害。结合财政债务变动和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一些学者又把财政性资金在各个部门、各层环节之间的配置结构及 其变动趋势,也作为衡量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内容。概括而论,当前我国的基本观点认为,财政风险是指财政收支之间的不平衡关系以及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国民经济良好运行,从而造成社会危害的可能性。就其具体内容,大致可以按宽和窄两个口径划分财政风险。
(一)窄口径财政风险。
即以财政赤字等财政直接负债衡量财政风险,主要指标是《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欧元区”成员单位的财政健全标准,即财政赤字不能超过GDP的3%、财政赤字余额不能超过GDP的60%(国内称之为赤字率和债务率)。2002年我国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为3%,但我国财政赤字余额占GDP的比重还只有16%,由此而看,我国财政还有一定的举债空间。
(二)宽口径财政风险。
1.所有债务。这一指标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带来的风险、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经营带来的风险、财政投融资带来的风险、外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保障支出带来的风险。依照该标准使我国实际的财政风险远大于财政直接负债规模。
2.财力的结构变动。一是财政性资金的横向分布情况,其主要衡量指标是预算内外、体制内外资金的规模和比例关系。其基本观点是预算外和体制外资金过大,意味着财力过于分散,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因此大大削弱。二是财政性资金的纵向分布状况,其主要衡量指标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规模和比例关系,一般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人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即“两个比重”)为标准。其基本观点是,目前发达国家的“两个比重”一般是40%和70%,发展中国家的“两个比重”一般是25%和60%。[1]
对风险的处置方式有很多种类,法律控制是其中较为有效和直接的方式,而且对于财政这一关涉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只有通过国家立法并且用法律的手段加以管理,才符合政治管理理论和立法法中规定的要求。
财政风险在各国的表现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的风险所采取的应对手段也略有差别,本文将从中国现阶段的财政风险的体现,从应然和实际两个角度来看对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的表现。
(一)综合债务构成的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调整纳税对象和纳税额
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经营、财政投融资、外债和社会保障支出带来的风险是当前造成我国财政风险的又一主要原因,特别是国有企业。我国国有企业的现实问题很多,诸如经济结构不合理、高负债率、低利润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困难,国有企业多余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无一不与财政有关。政企关系不清集中体现在企业与财政关系不清上,企业改革的各种风险必将形成财政风险。
94年税改后,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实现了内资和外资企业的统一,但是在其他很多方面却依然是内外有别。对于国企,国家实质上给予其很多优惠政策,可是他们没有充分利用,反而将这些机会发展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我国加入WTO后,对于外资企业应该采取国民待遇原则,所以我们要更好地处理两者之间平等互促的关系,在税率的缴纳和纳税对象的选择上考虑多方因素,协调好关系,减少国企引发的财政风险。
(二)财政结构横向层面的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完善预算法
主要是预算外和体制外预算资金过大,意味着财力过于分散,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因此大大削弱。我国目前的预算体制仍然相当薄弱,因此要加强预算硬约束,统一财政资金管理,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要增强其作为国家财力计划的法律约束力和技术稳定性,严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部门预算编制试点,试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这是增强预算约束力的有益尝试。
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多的预算外资金,正是因为我们采取的预算编制是综合的,没有分项目细化,从而使得预算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清晰明确地体现真正的统筹,在一定程度上为预算外资金的存在提供了“温床”,导致财政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增加。同时,维护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也很重要,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归各级政府,管理权属各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资金符合财政资金的属性,也是降低财政风险的重要途径。
(三)财政结构纵向层面的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明确中央地方的税收权限
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权限是一个焦点问题。政府间关系是一种地缘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其次才是行政权力范围的地缘性。下级政府部门在财政权力上缺乏自主性,因而也就没有责任心,形成了滥用财权,浪费财力的局面。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不清晰,而公共管理中,权、责、利三者是紧密结合的,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该大体一致,符合比例原则。我国现行体制下的财政平衡需要兼顾“中央与地方”的纵向平衡和“地方与地方”的横向平衡,这造成了近年来中央政府“结构性剩余”无法弥补地方“结构性赤字”的尴尬。财政体系出现了“两头弱化”的明显特征:中央财政和县乡以下基础财政积弱明显。中央财政以税收的超常增收和辉煌举债才是弥补了其本身财力的不足,但这多少带有“涸泽而渔”的味道;基层财政则是寅吃卯粮,兼有腐败。
对此,可考虑先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之间进行财权和事权的界定,在部分省市进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试点,并附以地方财政破产制度。否则中央财政的债务包袱就会重不可抑,中央财政的权威就会逐渐弱化。
(四)国债发行的不合理造成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建立国债专项预算
国债导致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量大造成的过度风险;二是结构不合理造成的风险;三是使用不当造成的风险。[2] 我国国债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属超常发展。加之我国国债管理手段落后,国债的使用效率不高,长此下去,势必产生不利后果,形成赤字政府的恶性循环。
对此,应该实行国债专项预算管理,像管理基金一样管理国债,真正发挥国债的应有作用。同时,应该给予地方一定发行国债的权利,但是这种债券的位阶和享有的权利低于中央发行的债券。地方发行国债一方面可以弥补在中央和地方税收不平衡条件下,地方财政的不足,同时地方国债能够有效地用于当地的建设,在发行和推广上容易铺开,带来较多的基建资金;但是发行债券毕竟是作为一种负债行为,从而对地方政府使用这笔资金形成一种有效有力的监督,在间接上也减少了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失误造成大笔负债而清偿的责任。
总之,通过法律手段来预防和控制财政风险是比较可行和有效的,也是法治社会和财政法治的必然要求,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大力推进,使我们的财政日益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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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思想空虚,缺乏对社会与人生具有深刻认识的人是难以产生丰富、强烈的审美情感的,因而也就不会成为优秀的艺术家和出色的欣赏者。在艺术活动中,情感与思想认知是交融在一起的。没有情感的说教不是艺术,没有思想的情感也不能产生艺术。真正的艺术活动是情感体验与逻辑认知的统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我国青少年校外艺术发展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国的教育发展日益深入,青少年的素质教育作为实现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手段,成为了青少年教育的主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校内艺术教育由于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局限性,很难满足青少年对艺术学习的需求,因此校外艺术教育机构就成了青少年艺术学习的主要场所。校外艺术教育是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艺术教育拓展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
关键词:青少年;校外艺术教育;研究
完善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有利于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提高全民文化素质。然而,据初步考察,目前我国在大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对青少年的公共文化服务,尤其是青少年校外艺术教育缺乏足够重视。
青少年校外艺术教育是指青少年学生在课余和学校以外广阔的时间和空间里,由校外教育机构、文化教育单位以及各种社会教育团体,依据国家教育方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旨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和提高艺术文化素质的教育活动。青少年的校外艺术教育重在启迪、培养青少年的情感。艺术教育既能够培养和提升青少年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青少年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又能够陶冶青少年的性情、净化青少年的情感、美化青少年的生活。
(一)参与者的广泛性
青少年校外艺术教育的参与者遍及整个社会,其中,我国从事校外艺术教育的队伍就十分庞大,许多政府部门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都把加强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开展校外艺术教育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和职责所在。以规划和指导校外教育为重要工作职能的政府部门和国家机关有教育部、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开设了专门的部门和机构来负责校外艺术教育工作。
(二)内容的多样性
少年儿童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校外艺术教育除了对青少年进行乐器、书法、舞蹈、戏剧、声乐、绘画、雕塑、朗诵、武术等多方面的训练外,还涉及到个人成长发展的其他方面。从功能上讲,校外艺术教育侧重于开发人的潜能和培养人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因此,内容的多样性是校外艺术教育的突出特征,也是校外艺术教育区别于学校教育的关键。
(三)形式的灵活性
校外艺术教育因学习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而备受青少年的欢迎。少年儿童属于未成年人群体,观察和学习外界事物的视角和方式比较特殊,和其他社会群体相比需求也比较特殊。校外艺术教育采用的形式和方法直接关系到少年儿童参与校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兴趣和热情,因此形式灵活多样的校外艺术教育能够引导少年儿童快乐健康的成长。
(一)审美功能
艺术教育能够提高青少年的审美判断能力,有助于塑造高尚的人格。审美享受虽是一种客观化的自我享受,但在整个欣赏过程中,青少年的艺术情趣和生活情趣会受到影响、受到教育熏陶,从而提高审美能力。
(二)认识功能
艺术教育能够促进青少年在艺术学习和欣赏的过程中获得对主观世界的了解、把握和启发。认识到艺术背后蕴藏着的勃勃生机以及博大精深的时代性和艺术性。
(三)教育功能
青少年通过对艺术作品和表现形式的学习和欣赏,获得某种有利的教育和启迪,从而使其思想境界得到某种程度的升华。
(四)心理功能
艺术及其作品具有协调、净化青少年心理的功能。积极健康的艺术能对负面信息造成的精神状态进行调整和重构,因此,它对学习负担过重或者处于消沉、郁闷、惆怅等困境中的青少年无疑是一剂良药,能予以有效的治疗。艺术以它独特的魅力,愉悦青少年的身心,使青少年健康和谐地成长、发展。
(一)有利于青少年开阔眼界,获取新知识
校外艺术教育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自由地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活动,参加各种兴趣小组。这样,不仅可以扩大知识领域、活动空间,还能把从课本上获得的知识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以加深对知识的消化。
(二)是对青少年因材施教、发展个性特长的有效途径
青少年的校外艺术教育要坚持维护和促进青少年个性发展的原则。学校的艺术教育由于受“教育法”等法律的约束,教学内容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计划,学生对课程的开设和选择没有发言权,并且由于教学任务繁重,学校的艺术教师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和满足每一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需求。而校外艺术教育则把有相同兴趣爱好的孩子们聚在一起,发展他们的个性和特长。
(三)有利于开发青少年智力,培养能力
人们常说,人的能力是在相应的活动中逐步培养起来的,即使是天才也不例外。校外艺术教育由于其活动的类型多、培训项目多,参与性强,所以对青少年儿童能力的发展与培养作用十分显著。广大中小学生在各种各样的艺术活动中,解决矛盾和问题,正是培养他们动手动脑、发挥聪明才智、独立思考、刻苦钻研能力的过程,也是素质教育中强调的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
(四)可以帮助学生减轻心理负担,调整自我
在家庭和社会物质条件越来越好的今天,中小学生的心理压力却越来越大,学生的心理障碍越来越多。如何使我们的教育在理智训练和感情抒发之间求得平衡,通过艺术教育可以帮助学生形成积极的情绪和情感,并使学生的不良情绪得以化解和消除。因此,艺术教育应与科学教育并重,加强青少年的艺术教育有助于从小就形成健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青少年的校外艺术教育是校内艺术教育的重要补充,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减轻青少年学习负担的有效方法。因此,青少年校外艺术教育的发展要面向全体青少年,避免艺术教育的边缘化和功利化,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审美素质,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充实的精神家园,促进青少年个性健康的发展。
[1]汪敏.浅谈校外艺术教育[J].科技信息,2007(23):319.
[2]陈丽.艺术教育浅议[J].江西社会科学,2001(09),23-26.
[3]李静捷.校外艺术教育对培养青少年审美素质的作用[J].吉林教育,2009(06):83.
[4]姜文、楚守涛.对校外少儿艺术教育的反思[J].黄河之声,2010(11):104-105.
[5]郭声健.艺术教育[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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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代公共选择理论,政府是一种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制度安排,而财政则是这种制度安排的金融手段。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济背景,不同发展目标,各国政府对其职责的认识和理解不同,财政活动则表现出各自不相同的特征。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我国财政改革和政策实践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我国财政改革和政策实践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财政改革一直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是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排头兵”,为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铺路搭桥”。九十年代末期以来,在我国宏观经济波动调控中,财政政策审时度势、合理应对,表现引人注目,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功不可没。
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不同,中国财政政策实践是在财政改革的推进中逐步走上历史舞台的。与此同时,财政改革的推进又在财政政策实践中逐步得以兑现的。财政改革与财政政策实践相互推动,走过了曲折的道路,承载了沉重的使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近年来,学界对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我国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实践演进历程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梳理、分析,提炼出了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如刘尚希、邢丽[1]认为我国财政改革从让利放权、到分税制、再到构建公共财政“的过程其实质是一个对市场功能逐步认识、对政府与市场关系重新定位的过程。高培勇[2]认为,我国财政改革的过程就是由”非公共性“财政向”公共性“财政不断演进的过程。马海涛,肖鹏(2008)[3]认为,中国 30 年财政体制改革最基本经验是,政府首先应该清楚自己该干什么、市场能干什么,这是财政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陈共[4]、郭代模、马洪范[5]、高培勇[6]等学者对上个世纪90 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几轮财政政策的演进特征、基本经验进行高度概括总结。郭代模、马洪范认为,我国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逐渐表现出,调控方式更间接、调控工具更多样、决策更主动等特征。
上述研究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为本文进一步开展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但总的看来,现有研究有一些问题值得深入思考:首先对于财政改革,现有研究主要置于体制转型研究范畴,很少涉及财政政策调控问题。其次对于财政政策,现有研究主要立足于宏观调控角度,很少将财政体制放在同一框架下纵览分析。然而在当前我国正处于转轨阶段的大背景下,财政政策调控效力的发挥从根本上要受到体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财政体制改革本身也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二者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不是将财政政策放置到经济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大格局中加以考察,就不可能清晰地认识财政政策演变轨迹、准确地把握实践经验和规律特征。鉴于此,本文沿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市场化“,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公共化“这样一条主线,梳理我国财政政策演进历程,把握规律特征、总结经验、反思教训,以期对新阶段更好地发挥我国财政政策调控效力提供参考。
根据现代公共选择理论,政府是一种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制度安排,而财政则是这种制度安排的金融手段。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济背景,不同发展目标,各国政府对其职责的认识和理解不同,财政活动则表现出各自不相同的特征。
对于改革开放 30 多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学术界通常按照”市场化“程度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78- 1991 年,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阶段;1992- 2003 年,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以及以 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标志至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阶段。据此,并按照财政”公共化“推进程度,考察我国财政改革以及财政政策实践演变历程,我们将其划分成三个阶段:1978- 1991 年分权化财政体制改革与财政政策概念认识阶段;1992- 2003 年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建立与财政政策实践启动阶段;2003 年 - 至今市场经济下财政政策运用技术日臻成阶段。
1. 分权化财政体制改革与财政政策概念认识阶段 (1978-1991 年)。
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都由计划决定,国有企业收入全部上缴财政,生产全部按计划由财政资金安排。政府用集中行政命令的方式组织全社会生产活动,财政收支只是执行计划的具体手段,只是计划的会计。在这种背景下,基本不存在一般概念上独立的”财政“活动,当然也就更无从谈起财政政策了。1978 年我国开启了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进程,财政改革必然成为了这场改革的”排头兵“,新旧体制转型的”对接口“。
从”让利“入手,1978- 1992 年期间,我国政府相继进行了”分灶吃饭“、”利润留成“、”利改税“、”税利分流“等一系列”以让利、放权“为核心的分权化财政体制改革,打破中央高度集权、财政统收统支的计划经济体制格局,引入市场经济运行新机制。
在此期间,我国经历了 1978- 1990 年三轮明显的经济周期:第一轮经济周期是 1978- 1981 年,第二轮经济周期是1982- 1986 年,第三轮经济周期是 1987- 1990 年 (刘树成,2004[7]),相应的政府进行了 3 次大规模宏观调控。在这三轮宏观调控中,政府仍主要延用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加计划的方式,如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规模,严格控制信贷规模、对在建项目实行审核排队、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等。客观讲,这些方式在这一阶段对于稳定经济运行是显著有效的。
一是因为,这三轮经济波动更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资需求过快引起的,在当时政企不分的特定历史背景下,采用行政命令方式直接且见效快。这一时期财政分权化改革,使地方和企业预算外自有资金猛增,不仅调动了地方政府聚财理财、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使得国有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得到了从未有过的释放。同时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手中有钱后,在预算软约束下,从各自的经济利益出发,片面追求高速度,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地方政府投资无度、国有企业盲目扩张的冲动,从而引发严重的经济过热问题。对此,政府凭借着对国有企业的行政掌控权,采用计划经济时期惯用手法,行政命令式的急刹车,可谓轻车熟路、经验丰富,直接且见效快。
例如 1978- 1981 年第一轮经济周期中,1981 年 3 月国务院作出 《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控制基本建设规模的若干规定》,该年经济持续走低,并成为第 1 个经济周期的谷底。1982- 1986 年第二轮经济周期中,1986 年 4 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7 月国务院发布 《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若干规定》,经济增速下降,该年成为第 2 个经济周期的谷底。1987- 1990 年第三轮经济周期中,1988 年 9 月发布了 《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通知》,经济开始步入收缩期。1989年 8 月,国务院发出 《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经济急剧收缩。1990 年 5 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 《关于 1990 年继续搞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的报告》 经济增速继续走低,并形成第 3 个经济周期的谷底。主要经济政策根据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20 年大事记》 整理而得。
二是因为,这一时期,民营经济发展处于从无到有的起步阶段,民营经济只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补充,国有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市场很不成熟,市场运行机制很不健全。相应的,政府针对市场经济运行的间接宏观调控只是处于初步认识阶段。控制经济波动只能主要倚重政府行政命令的方式。此外,不得不提,无论放权,还是让利,事实上都是以财政上的减收、增支为代价的,这使财政收支运行自身陷入了不平衡的困难境地。中央政府财力严重下降,连年赤字,捉襟见肘,在许多情况下维持”吃饭财政“都成为问题,又何谈调控效力 (李茂生,1999[8]),这也是无法倚重经济手段调控经济波动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正因为如此,这一阶段没有形成真正的财政政策调控实践。从一般意义的经济学逻辑上看,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通过利益机制影响市场主体行为,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的干预行动,是一个基于市场经济的概念。市场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又何谈政府宏观调控的概念。
尽管如此,在此期间,政府还是逐步引进了财政政策的概念和做法,如在 1981- 1990 年整个”六五“、”七五“期间,政府一直控制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增速,见图 1,除1983 年以外,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长速度一直明显低于全国基本建设增长速度,其周期性调整始终超前于全国基本建设增速。由此可以看出,政府通过财政手段抑制投资需求过快增长,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意图还是较为明显的。同时,在分权化财政体制改革造成中央财政困难日趋严重的情况下,1981-1999 年,中央政府还是累计举借内外债 1008.8 亿元,有保有压、保证重点地全部投入到了农业、能源、交通、原材料生产等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设上去,这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 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建立与财政政策实践启动阶段(1992-2003 年)。
1992 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意义非凡,明确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因此一般把 1992 年作为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市场经济阶段的分界线。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前提、创造了制度环境。自此以后,民营经济由所谓的”边缘经济“迅速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安排就业的主要渠道,成为了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根据有关资料,2003 年民营经济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70%,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张秀生、海鸣,2007[9])。民营经济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市场机制的健全。因为民营企业能够对价格信号传达着商业信息作出最敏感、最迅速的反应天性,促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供求关系调节中发挥出基础性作用,引导资源向着最有效率的方面配置。与民营企业形成对照,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由于约束软化,对市场价格信号乃至国家宏观调控信号缺乏灵敏反应,更可能导致市场经济失灵。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此期间,财政体制进行了两次根本性的改革,即 1994 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 1998 年开始的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之所以说是根本性改革,是因为这两次改革触及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控制、国家主导经济运行的传统模式。
如上所述,之前的分权化财政体制改革,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增加了地方财力,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这一阶段,总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不明、目标不清,财政改革也就必然没有明确的目标定位。财政”放权“、”让利“,能够且真正放出的”权“,主要是中央向地方下放的财政管理权;能够且真正让出的”利“,主要是政府向国有企业转让的利益,打破或改变了的只是中央高度集权的旧格局,却未从根本上打破或改变国家通过国有企业”统收统支“、政府主导经济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基本框架。正如洪银兴[10]曾指出的:1978 年我国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最初设计就是为国有经济找个玩伴———市场,调动国有企业生产积极性。直到 1992 年,之前改革走过的路确实是”摸着石头过来的“,是民营经济的高效率让我们看到了市场的作用,也看到了国有企业与生俱来的缺陷,是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倒逼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走上了以”市场化“为目标的改革之路。
1994 年,在确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政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根据财权与事权一致、收入与支出一致的原则,财政进行了重新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分税制改革。这场改革的重点不仅是为了解决由于”放权“ ”让利“导致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紊乱、中央财政实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为建立分级财政提供基础,为地方财政收支的相对独立提供一定依据,为中央财政调控提供财力保障。
1998 年趁着实施第一轮积极财政政策之际,我国政府开始了推动财政”公共化“的改革进程。通过财政支出增量拓展和逐渐退出市场竞争性领域支出结构调整的方式,政府职能从”无所不为“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解决社会公共问题 ”有所为、有所不为“转变,财政职能目标定位从替代市场向弥补市场失灵转变。至 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起了公共财政体制基本框架。
在此期间,我国经历了 1991- 1999 年这轮历时 9 年的经济周期,以及 2000- 2009 年这轮历时 10 年的经济周期的前半周期。政府进行了 2 次大规模宏观调控:1992- 1998 年紧缩型宏观调控和 1998- 2003 年扩张型宏观调控。也正是在这两轮宏观调控中,我国政府首次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经济运行,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我国经济经历了 80 年代整个 10 年的快速增长期,90 年代发生了实质性变化,逐渐告别了短缺经济,越来越多的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变得供过于求,出现了大量的产能过剩。据测算,至 1997 年下半年,全国 600 余种主要商品,供不应求的商品仅占 1.6%;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占 66.6%;供过于求的商品占 31.8% (臧跃茹,1995[11])。市场从原来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这意味着,消费者趋向理智,生产者需要加强供给管理,要从单一扩大规模向集约型调整结构转变,要迎合消费需求的变化调整产品种类、提高质量。在过热不再是经济运行的常态的新的经济运行环境下,政府宏观调控也同样趋于复杂,从原来对需求和通货膨胀的”单向调控“变为”双向调控“———有时需要抑制需求和通货膨胀,有时需要扩大需求和防止通货紧缩,不仅要防”过热“,还要注意防”过冷“,不仅要控制社会需求总量,还要注意调整产业结构。1991- 1999 年这轮宏观调控主要是应对经济过热,1998- 2003年这轮宏观调控则是应对经济”偏冷“。
经政府治理整顿,上一轮经济周期在 1990 年触底,1991年持续了低速增长的态势,但是 1992 年形势一举反转进入了新一轮经济快速增长期,1993 年达到这轮经济周期的峰值,出现了”四热、四高、四紧、一混乱“等严重问题。四热是:房地产热、开发区热、集资热、股票热。四高是:高投资膨胀、高工业增长、高货币发行和信贷投放、高物价上涨。四紧是:运输紧张、能源紧张、重要原材料紧张、资金紧张。一混乱:经济秩序混乱,特别是金融秩序混乱。为此,政府主要采用适度从紧货币政策,同时辅以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进行调控。通过提高贷款利息,控制贷款规模,制止企业间借贷,清理民间集资借贷等货币政策调控办法,阻断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一些项目不得不停建或缓建,有效地控制社会投资规模。财政政策则通过控制支出规模,压缩财政赤字,降低财政支出增速,控制政府投资规模。经过三年的调控,1996 年成功实现了经济高增长、低通胀的”软着陆“。这轮宏观调控标志着我国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方式,基本实现了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重大转变。
1998- 2003 年的这轮宏观调控更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宏观调控实践,标志着我国财政政策第一次以符合一般概念的财政政策出现,也是我国第一次实行积极财政政策。这轮调控面对的经济形势在我国是前所未有的。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并逐步占居主导地位,消费短缺逐渐被弥补,1996 年实现”软着陆“后,我国经济出现了明显的消费需求不足、投资需求增长乏力的问题,加上 1997 年下半年开始的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引发了我国第一次的通货紧缩。但是我国出现的需求不足不属于经济发展高水平下的全面性需求不足,而是经济发展低水平下的结构性需求不足,突出表现为:一方面衣、食、住、游和家庭耐用品等”私人产品“供给过剩或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基础设施、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相当长时期内供给短缺。
为应对经济增长速度快速回落,央行连续七次降息收效甚微,面对”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1998 年,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定启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截至 2004 年年末,七年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总计 9100 亿元,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铁路、公路、道路桥梁,交通通讯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每年拉动 GDP 增长 1.5~2 个百分点左右,贡献显著 (苏明,陈少强,2006[12])。经过这轮倚重扩张性财政投资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调整,再加上国际经济环境不断改善,2003 年下半年我国经济又恢复了高速增长。值得一提的是,这轮财政政策调控实践,实现了政府职能的全面转型和财政体制的全面转型。
3. 市场经济下财政政策运用技术日臻成熟阶段 (2003 年-至今)。
2003 年下半年我国经济走出通货紧缩阴影,并且出现了”大落“之后的急转,经济增长率快速提高,超过 11%。与此同时,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更加凸现、更为复杂:一方面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另一方面产能过剩矛盾尖锐;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增长过快,另一方面消费需求增长乏力;一方面经济增长速度显著回升,另一方面失业率继续攀升、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更为突出。2005年中央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判断,决定结束积极财政政策,转而实施稳健财政政策。财政政策取向由以刺激经济复苏为主转向以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转变。政府更加注重支持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社会制度的改革,财政更加注重增加用于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方面的投入,从而为市场主体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公平的政策环境。
2008 年下半年,美国次债危机逐步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受其影响我国经济形势急转直下,l0 月与 11 月份更出现了负增长。为此,国务院果断决定再次启动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这一决定实属艰难,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和严峻。首先,从外部环境看,我国从 21 世纪初加入 WTO 以来,已经成为一个高开放度的经济体,经济发展的外贸依存度远高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并且以制造业为主,规模巨大但多处于国际分工链条的低端。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迅速传递到了实体经济层面,并演化为全球性产能过剩的危机,致使我国外贸出口被迫大幅度削弱,”外需刺激型“或”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其次,从内部环境看,自上个世纪 90 年代末期我国转向需求不足经济以来,民间投资与民间消费一直未能有效启动,居民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一直薄弱。此外,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上一轮持续 7 年实施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已经积累了大量政府综合债务,再次启动扩张性财政政策有可能进一步放大财政风险和公共风险。
尽管如此,在外需拉动作用严重减弱的情况下,启动内需也只能成为中国走出危机的唯一途径。2008 年下半年我国政府启动了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以加大民生工程建设、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为突出重点,在拉动企业投资、启动居民消费上下大力气。政策工具运用上,既有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值税转型、两税合一等结构性减税措施,也有大力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实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消费等支出安排,可谓是减税、增支两翼并举,几乎把所有扩张性手段都用上了 (图 2 为 2009- 2010 年两年财政 4 万亿国债资金的具体投向)。经过近 3 年的宏观调控,目前我国经济形势明显好转。高培勇是这样形容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的:”2008 年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做到了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如影随形,亦步亦趋,主动积极、相机调整“。这足以显示出我国财政政策运用技术已经日臻成熟。
从上述我们对我国财政政策实践历程回顾中可以看出,我国财政政策在实践中经过反复调整、不断摸索,相机决策能力显著提高、调控工具逐步多样化、调控方式有效性逐步增强,取得了许多显著成就,极大地丰富了财政政策调控理论。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出两个最为突出的特点:
一是,财政政策从侧重运用财政支出调控经济总量的需求管理,逐步转向了更加侧重运用税收、支出并举的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供给管理。
二是,财政政策的实施与经济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相互作用、相互推进。
1. 财政政策由侧重需求管理向侧重供给管理转型。
需求管理政策指的是那些能够使总需求发生变动的政策,供给管理政策指的是那些能够使总供给发生变动政策。从理论上说,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是不同的:首先,需求管理政策针对的是消费者,而供给管理政策针对的是生产者。其次,需求管理政策使得价格水平同方向变动,供给管理政策使得价格水平反方向变动。即在经济处于衰退时期,如果采用扩张性需求管理政策,会使价格水平随着总需求的增加而上升。而如果扩张性采用供给管理政策,随着供给增加,价格水平一般会下降,这时总需求量就会随着价格的下降而增加,于是均衡产出上升,就业增加。最后,需求管理政策主要调节购买者的购买力,而供给管理政策主要调节生产者的积极性。另外,需求管理涉及的是需求总量,难以触动社会阶层间的收入分配结构,需求管理政策的总量特征较强;而供给管理政策恰恰是以激励生产者积极性,调节生产者面临的激励条件为政策作用重心,能够综合运用税收等政策工具,从总量和结构上对收入分配做出调节的结构性调控,因而供给管理政策的结构性调控特征更明显 (刘伟,2010[13])。
具体地作为政府调控经济两大手段之一,财政政策是侧重用于需求管理,还是侧重用于供给管理,要依据不同时期的条件和政府的政策目标而定。一般来说,当经济总量失衡方向明确,财政政策更侧重于需求管理,而当经济总量失衡方向不明确、不稳定,政策总量效应降低的情况下,财政政策就应该转向侧重发挥供给管理功能。
2003 年前我国经济总量失衡的方向是明确的。无论是1998 年之前多数年份,或者表现为短缺,或者表现为通胀的需求大于供给的总量失衡,还是 1998- 2002 年期间表现为显著欠景气的需求小于供给的总量失衡,尽管方向不同,但明确。
由此需求管理总量政策的方向也是明确的,或者是总量上的紧缩,或者是总量上的扩张,调控效果较为显著。如 1993- 1996 年期间,政府实施紧缩性财政政策,重点放在了控制社会供给总量、治理通货膨胀上,对 1996 年我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起到了重要作用。1998- 2002 年期间为应对需求相对不足,政府转而实施以增发国债发行、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持续 7 年扩张社会总需求,对于 2003 年我国经济成功走出通货紧缩阴影功不可没。
然而到 2003 年之后,我国经济增长中,总量失衡运动方向变得不明确、不稳定了,结构失衡矛盾却变得更突出、更复杂。不仅在商品市场上结构失衡明显,具体表现为一般商品严重供大于求,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档产品大量进口、供给严重不足。在劳动力市场上结构失衡也同样非常明显:具体表现为大量工人下岗、而电子通讯、生物技术、金融机构等领域所需的高水平人才却严重短缺。应对结构失衡若单纯依靠调控需求管理这一手,过多地强调总量扩张、刺激消费,不仅难以获得预期收效,并且还会引起较高的通货膨胀压力 (闫坤、张鹏,2011[14])。
因此,必须转换思路,将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配合起来使用,增加供给管理手段、加大供给管理力度,才是应对的良方。税收政策属于最重要供给管理工具,其主要通过调节生产者面临的激励,引导生产者行为,发挥着供给管理的功能。与1998 年积极财政政策相比,2008 年以来我国启动的新一轮财政政策,从以大规模财政投资为主要内容,转向以大规模结构性减税与有针对性支出并举为主要内容,正体现出我国财政政策从侧重短期”启动“的需求管理功能,向侧重调整经济结构、提升效率、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供给管理层面的转型。
2. 财政政策既体现出公共财政的特性,同时又具有体制转型的特征。
如上所述,我国财政政策实践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财政体制改革”公共“化的推进逐渐展开,并形成了市场型财政政策,因而它既具有公共财政的特性,同时又具有体制转型的特征。
财政政策不过是执行政府职能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政府职能决定了财政政策特性。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限定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灵范围内,财政支出的主要投向只能是非竞争性、非经营性、非赢利领域,财政政策体现出明显的公共特性。从财政政策实践看,如果说 1998- 2003 年间,积极财政政策的财政支出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铁路、公路、道路桥梁,交通通讯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非公共性质的盈利性、竞争性、经营性投资仍然占有相当大比重的话,2003 年后财政支出主要投向有了明显的调整,更多地投向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实现了政府职能或财政职能的关键性转型。
同时,根据上述对我国财政政策实践演进历程回顾中可以看到,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阶段,财政政策必须要承担起必要的转轨成本,从而使财政政策带有明显的体制转轨的特征。改革开放后,社会保障体制、住房体制、教育体制、医疗体制等体制的变动,使部分家庭负担了沉重的体制转嫁损失,尤其是低收入家庭,这对消费造成了明显的总体性制约 (吕炜、曾芸,2009[15])。1998 年以来几轮财政政策调控一直未能达到改变消费预期和消费倾向、激活民间自主投资动力的预期效果,其背后隐藏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要求政府承担应该属于社会公共需要范围内的职责,”甩掉“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范围内的职责。但是政府职责调整要有个过渡过程,要等社会逐渐培养起承接能力才可以完成,否则会引起大的社会震荡。因此,在应对经济周期性变化中,1998-2003 年财政政策采取了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类似的应对方式,希望通过公共投资的拉动,维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活跃度。而在 2005 年后我国财政政策转向注重把经济调控和社会问题结合起来考虑,财政支出中相当高的比例用于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公共医疗费、公共养老金、公共住宅和公共失业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家庭子女受教育的公共补助等方面的内容。2008 年开始的新一轮财政政策更是”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大对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财政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保障甚至处于了主导地位。民生财政成为了我国公共财政特有的基本运作模式(贾康,2010[16])。
自上个世纪 90 年代末期,财政转向公共财政或市场型财政这十几年来,财政政策已经成为了我国政府把握良好发展机遇,转变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努力化解社会民生矛盾的重要工具,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亟待科学总结财政政策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概括起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完成,应该成为财政政策的基本理念。现代市场经济是混合经济,需要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它们各自有各自的性质和功能,应该在不同领域发挥不同的作用,实现互补。政府主要是提供公共物品,市场主要是提供私人物品,两者不能错位运行。凡是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政策的作用就应该是为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凡是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必须发挥弥补作用。但是自 1998 年以来,无论是 1998- 2003 年的积极财政政策,还是2008 年至今仍在进行的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对于民营资本产生了一定的都挤出效应 (汪海波,2011[17])。在这两轮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过程中,财政资金主要是投向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性项目,如铁路石油石化、钢铁、金融、电信等。
而这些项目绝大多数只是对国有企业开放,民营企业几乎没有机会得到。也就是说国有经济是这几轮财政政策实施的主要受益者,利润迅速增加,规模迅速扩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几乎没有得到有力支持,在危机中复苏的程度远远落后于国有经济,有专家将这一现象称为”国进民退“ (郭忠华,2011[18]),2005 年后这种逆市场化的趋势尤为明显。国民经济中国有经济逆势增长,民营经济明显萎缩,不仅使我国本不健全的市场机制变得更加脆弱,同时也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相背离。
因此,今后财政政策要转换思路,政府要让位于市场,由市场主导经济发展,更多在财政政策上体现公平、公正,促进民间投资回归实体经济,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和作用深度。从这一角度而言,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仍然是财政政策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效的关键。
第二,财政政策应该将短期效应与长期效应相结合,财政政策目标定位应该更多地聚集于刺激技术进步,实现未来发展战略上。
90 年代初以来,新增长理论在新古典增长理论的基础上对宏观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新增长理论指出,要使经济持续增长,唯一的可能性就在于能否实现持续的技术进步。在新增长理论看来,以知识形式存在的技术具有一定的公共品的性质,即知识是非竞争性的、一定的正外部性的,要想保证持续的技术进步,政府就应当实施刺激技术进步的各种政策。有鉴于此,上个世纪 90 年代,克林顿政府把美国财政政策的目标明确、集中定位到了促进新技术的开发利用、提高美国技术竞争力、实现内生性经济增长上来。通过倾斜性的财政政策 (包括税收、财政科研支出、政府采购) 促进形成了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实现了美国经济长达十年的良性发展。2008 年下半年以来,为抑制美国经济快速下滑,奥巴马政府沿袭克林顿政府促进”新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大规模投资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确保”网络前沿科技“的利用、扶持新能源开发与应用的产业实施能源发展战略,为长期经济增长奠定基础。 (财政部办公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王桂娟[19])。
相比较而言,我国的财政政策实施领域过于宽泛,带有”撒胡椒面“的特征 (贾康、刘薇,2010[20])。为保增长,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末期以来,两轮积极财政政策都将大规模财政资金投向了便于贸易的基础设施和实体经济上。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协调,2008 下半年以来,财政不仅集中大量财力投到了民生工程,为扩大消费,采取了诸如如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财政直补的方式。虽然财政政策手段不断丰富,但是也存在着财政资金使用过于分散的问题。这给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增加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如对规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对民间投资的带动作用并不显著。
再如促消费的财政直补政策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为消费需求的变动不是消费政策所能左右的,而是取决于收入结构的调整,受诱导的消费需求增长也是不可持续的。另外,大量促销扩大低收入群体大件商品消费,在既定的收入格局下,还有可能剥夺其未来发展能力 (李海闻、杨第,2010[21])。因此,我国财政政策应该适时地把分散的目光聚集起来,从更多地关注当前民生问题,转向更多地关注未来发展战略,系统地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更多地财政资金应该投向企业技术创新领域。因为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才是实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
第三,深化政府间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科学改革政绩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确保财政政策贯彻执行。
中国政府最强势的环节是地方政府,不仅是因为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需要地方政府具体贯彻落实,更主要的是因为宏观经济政策的成效与地方积极性的发挥状况密切相关。当中央政策与地方政府的自主愿望相一致时,即与地方经济利益最大化、财政收入的最大化相一致时,地方政府积极性极高,就会纷纷响应,中央政策效应就会得到明显放大。否则,如果中央政策与地方政府的自主愿望不一致,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就可能受阻甚至搁浅。
1998- 2003 年这轮宏观调控中,地方政府对于中央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扩大实体经济投资的财政投资政策积极性极高,纷纷响应。各地方都试图取得高于其他地方的增长,相互拼投资、拼外资数量、拼 GDP 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猛增暴涨。其后果是,尽管促进了经济增长,但也付出了沉重代价。各地区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等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违法生产问题严重,产能过剩明显。为此,2004- 2008 年这轮宏观调控中,又重新采取了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方式,没有倚重宏观经济政策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利率政策),呈现出”宏观调控部门化“和”间接调控行政化“的特点 (张俊伟,2008[22])。与此形成鲜明对比,2005 年以来地方政府对于中央重点加大卫生、教育、研究与开发、社会保障,支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实现社会公平政策,明显投入不足,执行受阻,尤其是在市县级基层政府。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上级对下级政府的政绩考核和评价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地方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造成的。现有地方干部政绩考核和评价体制以经济总量的增长、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为中心,导致地方领导为突出政绩,只顾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履行公共服务职责。
二是,分税制改革后,政府间财政体制改革长期被搁置,上、下级政府间财权、事权不对称,基层政府承担大部分事责,但占有少部分财政资源,导致县、乡基层政府财政困难不断加剧,没有足够的财力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层政府在义务教育、基本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中需要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增多,使得矛盾进一步激化。
由此可见,许多情况下财政政策思路是正确的,但贯彻实施效果不佳。建立科学改革政绩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地方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责的积极性,深化政府间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确保基层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才能使财政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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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始于伍德诺·威尔逊的古典行政学理论、密鲁布诺克会议之后的新公共行政理念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公共管理主义,共同构成了公共管理理论发展的轨迹,从而引发全球范围的公共管理研究与改革。”就其背景而言,这种发展既是以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催生的结晶,也是政治学与管理科学成果全球共享的结果。
公共管理思潮的全球化蔓延并深深影响中国的学术研究。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是公共管理实践和思想相对落后的国家,许多问题的解决都寄希望于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和成熟。公共管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中国的发展方兴未艾。中国的行政改革实践和行政理论的发展,促使大批行政学、管理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对公共管理进行研究。但是我们现有的公共管理理论大都在西方历史经验基础上形成,立足于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运用政治行政二分法和“三权分立”的思想进行的公共改革,其范畴、方法、分析框架在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它的解释力与其存在的困难之间的紧张关系。另外,我国国内没有统一的研究公共管理角度,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常常从自己的学科角度切入公共管理研究,由于哲学理念、思维方式和知识构成的不同,从而导致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的差异,致使公共管理学在中国尚处于“理论引进与纷争”阶段。改革开放以后,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大量涌入,受到了学者们的普遍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建设。经过近三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取得巨大的历史性进步,逐步成长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同时缩小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研究的差距。但总体来看,我国公共管理学的研究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多问题:
公共管理学研究热衷于理论概念的“时尚”与研究成果表达方式的“语言陌生化”,偏离社会科学研究方向。有学者概括,社会科学领域存在发言最多但水平不一定更高的现象:观点炒作多理论创新少,应景之作多,知识积累少;学风浮躁者多,治学严谨者少。在西方所谓“普世”理论与中国基本“制度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中,我国公共管理学研究出现了两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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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顾名思义是无人驾驶的飞机。从20世纪初飞机的诞生起,由于考虑到驾驶飞机的安全性,当时的人们就已经提出了无人驾驶飞机的想法。直至20世纪30年代,英国费雷尔公司将一架“女王”双固定翼飞机改造成无人靶机,开启了无人机进入航空史的序幕。随着无人机技术逐渐成熟,制造成本和进入门槛降低,消费级无人机市场已经爆发,而民用无人机市场处于爆发前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我国民用无人机研制、销售、使用现状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无人机系统(简称无人机)是一种特殊航空器,机上无人而地面有人。无人机系统构成复杂,总体来讲,由“机、站、链”三部分组成,即飞机、地面站、链路。随着航空技术的不断进步,民用无人机快速发展,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民用无人机的买卖和使用存在一定混乱现象,给我国空域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因此,如何加强研制、销售和使用(放飞)过程管理工作成为当前重点研究的问题。
2.1 民用无人机研制工作
目前暂未查到关于我国市场上民用无人机的种类及数量的权威数据。据媒体初步统计,目前国内约有130 多家民用无人机生产单位,初步估计已生产了15000 余架无人机。研制单位既有国企、院校,也有中小型民营企业,部分单位以自动化设备或航模的名义从事无人机研制,管理部门难以全面掌握研制单位信息。除少数经过适航审定的民用无人机外,绝大多数无人机研制单位未向管理部门提交其产品的技术性能,管理部门无法评估各型无人机对空域、地面设施及人员安全的影响,进而分类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
2.2 民用无人机销售和购买
民用无人机市场监管力度较弱,普通单位和个人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就可通过包括电子商务网站在内的各种渠道购买到无人机。近年来,部分无人机已经开始出口国外,出口对象也未收到严格监管。
2.3 民用无人机放飞
民用无人机大多属于“低慢小”目标,在飞行过程中,难以通过地面雷达对其探测;受限于起飞重量、机内空间、能源等因素,难以在机身内部安装航管应答机等航管设备,因此,空管部门难以对无人机飞行状态进行实施监控。无人机“人机分离”,地面人员可以远程操控无人机飞行。在侥幸心理作用下,无人机不经批准“黑飞”的情况多发。
由于研制、销售、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一旦民用无人机出现飞行事故、非法放飞甚至从事违法犯罪,难以追溯责任单位和个人,这给空域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当前我国民用无人机给空域安全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管理维度上讲,缺少顶层规划、法律法规不完善、技术标准欠缺,执法力度不足等;从技术维度上讲,产品安全性不高,空管设备不适用等等。因此,在后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应从管理、技术两个维度入手,系统开展改进工作。本文认为,当前急需解决管理部门掌握信息不全面的问题,实现无人机研制、销售、放飞全过程可追溯,一旦出现飞行事故、非法放飞甚至利用无人机从事违法犯罪等问题,能够迅速准确追溯责任单位和个人。
3.1 提高准入门槛,建立准入制度
由于门槛较低,大量企业涌入市场从事无人机研制、销售工作。无人机是一种特殊商品,需要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应明确资质要求,坚决淘汰无资质的研制单位和从事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净化无人机市场。
3.2 建立单机档案,加强销售监管
对无人机的管理,最终落实到对单机的管理。在单机出厂时,就应赋予其唯一性标识,并通过条形码、二维码等形式永久标印在机身显著位置。管理部门应开展技术状态标识,对每一型无人机技术状态按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分解,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从中选择需要进行管理的技术状态项目。无人机的销售、购买、使用、升级、改装等过程涉及的当事方必须实名备案,并记录在单机档案中,实现研制、销售可追溯。
3.3 简化放飞申请,探索航管新技术
造成“黑飞”现象多发的一个原因是目前放飞申请程序复杂,周期长。空管部门应针对不同类型无人机使用空域的要求,简化放飞申请。对于对空域、地面设施及人员安全的影响较小的中小型无人机,建议逐步取消放飞申请,实行备案制。对于其它类型无人机,建议探索航管新技术,通过开展航管设备小型化,加装应答机、自动相关监视设备、防撞告警系统等工作,实现无人机放飞的可追溯。
对于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归根到底是对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实现对无人机的有效监管,首先要做到对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有效监管。净化市场,实现研制、销售、使用可追溯,将在一定时期内缓解甚至扭转当前不利局面,维护空域、地面设施、人员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同时,为系统提升民用无人机管理水平赢得宝贵时间。随着国家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进步,民用无人机必将实现安全飞行,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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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是外来之物,从认识到研究有一定的难度,建国以来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之路是曲折的,在不同时期的学术研究都出现了不同的特点,这和当时的历史背景、种植环境密切相关,还和当时的哲学思潮、文化氛围密不可分,并深受其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建国后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历程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建国后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基础上是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分别为发展的初期、沉寂期、苏醒期以及繁荣期,通过对这一段时间西方音乐史发展历史的研究,可以让我们总结经验教训,避免错误,完善音乐史的学科体系结构,为我们更好的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构建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西方音乐史 初期 沉寂期 苏醒期 繁荣期
建国后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也被称为现代西方音乐史的研究,由于政治、经济等历史原因,我们在建国以后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走了一段相当曲折的道路,它的发展与当时所处的哲学思想的变迁,历史文化的介入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我们在这里对这段时间的分析有助于对以后我们在研究西方音乐史的时候能够总结教训,建立完善的研究体系。我们对建国以后的西方音乐史研究历程的研究,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对历史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在研究的过程中可以总结经验,完善体系结构,对今后我们的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有了一个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初期阶段是从1949年建国开始至1966年“”止
这段时期经历了新中国从成立开始,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等方针和政策。此时的中国百废待兴,它极需要对社会各个方面进行革新和研究。而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可谓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从1949年到1966年经历了17的时间,在这17年间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历程也是非常曲折的。前7年即1949年至1956年,党的方针和政策基本上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特别是与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建立起了良好的外交关系,这对当时的中国来说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安定了国内的政治,这一切好的外部环境都对我们研究西方音乐史具有良好的保障。这在期间,我国创造了健康的学术氛围,建立了多所专业的音乐院校以及专业的音乐团体,如在1949年筹建中央音乐学院;1951年中央戏剧学院附属歌舞剧院正式成立;1952年中央歌舞团在北京开始首演。
对于地方院校及乐团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如在1953年于沈阳建立东北音乐专科学院等等。专业院校和乐团的建立为培养大批专业的优秀人才做出了具有的贡献,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建国以来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另外,我国还外派的一批优秀的留学生,他们前往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等具有良好外交的国家进行音乐交流和学习,他们对西方音乐史研究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从1956年后期至1966年期间,经历了大规模的“反右”、“大跃进”以及“右倾机会主义”等运动后,人们的思想僵化,特别是发生于1963年的“德彪西风波”对研究西方音乐史的影响尤为巨大,让“德彪西和德彪西以后的欧洲音乐在中国的外国音乐研究中几乎成了禁区,这种不正常状况一直延续到“”结束。”这段时间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可以说没有什么成果可言,虽然还有一些人在坚持着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但其研究成果是微乎其微的。
总之,从建国后到“”前的这段时期,是我们新中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初期,也是对后来音乐史研究的一个积淀。无论是前期的积极的学习和发展,还是后期的停滞不前,我们都不能否认这段时间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所取得的成绩的。
这期间经历了十年“”。我们可以从孙继南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音乐大事记》中可以看到:“196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六通知》,‘“”’开始。此后全国音乐院校陆续停课‘闹革命’,机关团体停止正常工作,音乐刊物停止出版。大批音乐工作者开始陷入灾难。”只是几句短短的介绍,就把当前的形势表述出来,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对文化研究已经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这十年间,我国几乎没有写作过一本西方音乐史的书籍,甚至连译著或是译文都没有提到过,所以至今,我们在谈到这个时期的西方音乐发展史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采用了不提或是一笔带过的状态。由于这种特殊的原因,导致了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发展畸形,这也是在这种特殊形式下产生的特殊文化,我们应该看到这段时间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应该看到这种影响也是对以后我们能够更好的对西方音乐史研究起到一个促进作用。
1976年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这一年结束了长达十年的“”。从这时开始,人们又开始对政治、经济和文化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和探索。音乐工作者也怀着热烈的情怀重新投入了对音乐进行研究的工作之中,这也包括了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工作,同时,我国的教育事业也在这个新形势下蓬勃发展起来,这也是对我们的研究工作有着巨大的影响,良好的文化氛围让我们在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中有了很大的进步。
首先是对重要的音乐期刊恢复了发刊。让我们的音乐工作者们能把最新的研究情况通过期刊传递出来,还为我们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活跃了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学术氛围。其次,是恢复高考。恢复专业音乐院校的招生,这对培养专业的音乐人才有着巨大的贡献,并让这些新生力量渐渐地成为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生力军,对西方音乐史学习中的新思想、新观念有了更好的研究和发展。最后是学术研讨会的广泛召开。这更是促进了对各方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研讨开辟了新的天地。总体来说,这是我国的西方音乐史研究的苏醒时期,在这个阶段中,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已经逐渐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有了明确的西方音乐专史的研究,为日后的音乐史研究铺上了重要的奠基石。
在这一时期,最大的理论焦点就在于“新潮音乐”与“流行音乐”为中心展开的讨论。“新潮音乐”是指采用西方现代的作曲技法创作的现代新型音乐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是从音乐作曲技法开展的,还从更深层次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等视角来对“新潮音乐”展开讨论。自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开始,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就开始迅速发展起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渐成为了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后,政治环境进一步得到了开放,经济也大幅度的提高,这为我们的西方音乐史研究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基础,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了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新篇章。
从20世纪90年代之后,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学术队伍已经壮大到专业的音乐院校教学人员、具有专业研究的研究生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高等师范院校的西方音乐史教师等等。这些研究人员都是从改革开放之后,国内外培养出来的专门研究西方音乐史研究人员,大批的新生力量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研究和传播的工作,从1990年至今,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工作已经达到了空前繁荣,其研究成果也是这几个时期以来最多的,论文、专著都具有专业的深度和广度,并开拓了相关学科的发展。其研究成果可以从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首先是专业性的著作类成果。其次是由高等师范院校的关于西方音乐史教师为了教学需要而自行编写的具有实用性的西方音乐史教材,这一类的著作具有全面的,系统性的撰写方式,使学生能够更准确地掌握知识点和对史料性材料的认知。最后是关于对外国优秀的西方音乐史专著的翻译类成果,这是对以往音乐史的一种重大补充,丰富了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成果。
总之,我们在总结和探讨建国后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历程的探索,不仅能从历史的角度对西方音乐史进行总结,还可以从中吸取以往的错误和经验,并能够让我们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走的更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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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的受益主体包括:国家、社会、学生、学校、用人单位。本着“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受益主体均需承担相应的教育成本。①国家是教育的最终收益者,其对教育成本的分担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进行补偿相应的教育成本;②社会也是知识经济的受益者,对教育成本的分担主要是通过纳税、捐助等方式体现;③学生及学生的家庭是高等教育的直接受益者,应以学费的形式对教育成本进行补偿;④学校,学校面对着生存和发展,必须增强其科研和社会服务开发能力,应以从科研、服务等收入中提取部分用于学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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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日益成为我国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它关系到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发展成果是否为全体人民所共享。本文试从总体上通过参与分配生产要素、地理位置因素、政策和体制因素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对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成因进行思考,以期在探讨应对收入分配差距的措施时加以把握。
关键词:收入分配差距 生产要素 政策
收入分配问题近年来一直是个热门话题。在近几年的“两会”中,我们总能看见收入分配被一次又一次提及。2010年,“两会”召开前夕,新华网开展了“你最关心的话题”网络民意调查,分配不公在18个选题中位列第一。收入分配改革从2004年开始启动调研至今,酝酿多年,但仍未出台,有媒体预测说之前将会面世,也有预测说今年年底终将面世。今年3月14日,温答中外记者问时说“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政府还将要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3月28日表示,中央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决心很大,按照领导的要求,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今年要制定出来,逐步推进。
收入分配问题备受关注,一方面是受近些年收入分配差距总体在扩大、直逼警戒线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个问题关系到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和谐,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问题。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化,直逼警戒线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本文从参与分配生产要素、地理位置因素、政策和体制因素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发展历程中,建国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改革,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也在逐步变化。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会出现凭债券取得利息;随着股份经济的产生,就会出现股份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含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以上这些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这时的十三大报告实际上已经承认了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合法性,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是单一的,应该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在分配制度上提出必须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家依法保护法人和居民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鼓励城乡居民储蓄和投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而在1997年,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已将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允许”发展为“允许和鼓励”,并进一步指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确定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样,一方面,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增多,一方面在十五大解决了其他生产要素能不能参与收入分配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了其他生产要素怎样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即按贡献大小参与收入的分配。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把各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由“确立”原则上升为“健全”制度。
在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的发展过程中,从最初的劳动要素,发展到劳动、资本等,再到劳动、资本、技术,再到劳动、资本、技术、管理,以及劳动、土地、资源、资本、技术、管理等等和其他方面的一些变化。一方面是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的这种发展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益,逐步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焕发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大生机和活力,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从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角度来看,这种参与在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也拉开了居民收入的差距。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上世纪60年代,我国基尼系数大约为0.17—0.18,80年代的基尼系数为0.21—0.27;1997年十五大时为0.3706;据一些专家的估算,2002年十六大时0.4326,2007年十七大时0.5左右(国家统计局自2000年公布全国基尼系数为0.412之后,十年之间没有再次公布)。2011年我国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为0.3897。基尼系数的值这些年的总体增多的趋势,从某种角度上说也反映了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
地理位置优势是商业发展、经济发展的原始因素之一。现代社会这一因素仍然极为重要。在收入分配差距中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方面表现上,地理位置因素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共同富裕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大背景下,东部地区、沿海地区、沿江、沿边等的发展既有政策的倾斜优势,更有因为他们具有地理位置的优势而使他们成为首批或较早享受国家政策倾斜的地区。而长期以来,农村支援城市、农业支援工业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对农民索取过多,公共资源投入农村的比例过低,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对农民限制过多等也是地理位置因素烙印明显。
一般情况下,我们讲收入分配差距表现在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四个方面。
首先,在城乡差距方面,有数据显示,1978年至2007年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了7.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7.3倍。但1990年以来农民收入的增幅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二者之间绝对额的差距逐年扩大。2007年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近几年,国家才开始免除农业税、加大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但仍然和城市建设的投入无法相比。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仍高达为3.23:1,2011年为3.13:1。
在这种差距中,地理因素固然重要,但在现代社会,更为重要是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中农业支援工业、农村支援城市等二元经济政策。二元经济中,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获得大量的投入而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获得国家的投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很少的,以至于基础设施落后、经济落后。建国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中,农民仍是国家建设进程的牺牲者,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牺牲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本来收入就远远高于农村居民的城市居民享受着较多的社会保障和公共产品,而本来收入就大大低于城市居民的农村居民却很少甚至在某些方面完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和公共产品,要自己承担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福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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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性”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话语,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多个领域广泛讨论,其演进的路径从“文学公共性”到“政治公共性”再到“经济公共性”,可以说这种缘于阿伦特并由哈贝马斯所复活的“公共性”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研究范式。最近二十年,中国高等教育财政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成本分担、财政分权、多元化酬资、学生资助、高校贷款等接踵而来。这些变革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市场”因素的介入,其积极意义是促进了世纪之交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但也引致大学公共性缺失,主要表现在:高等教育财政规模不足、教育机会不均等、教育质量遭受质疑、教育腐败、大学功能窄化。这些问题与世界主要国家高等教育财政领域的走向表现出相同的趋势,诚如Callan和Finney在《公立与私立高等教育财政》的前言中所说:“很难再找到另外一个像美国高等教育财政那样的公共部门,该部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却缺乏公众的关注和明确的政策导向。”解决问题的思路是把彰显公共性作为各国高等教育财政改革的价值标杆,回归“大学何以存在”的本真。在此背景下,对我国高等教育财政问题研究的前沿动态和相关热点问题予以简要归纳、梳理和评析显得尤为重要。
国内关于高等教育财政的研究,是从研究高等教育投资开始的。起初主要是想解决在政府高等教育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吸收社会资金投入高等教育。1997年我国高校学费打破双轨制实行并轨,成本分担研究成为热点。闵维方、陈晓宇、袁连生的研究回顾了我国高校资金筹集的历史,对教育成本的分类及其计量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较为完善的高等教育投资多元化理论,并从生均成本、学生付费能力和教育收益等方面论证了我国学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对学费和学生资助体系进行制度设计。靳希斌等对政府的微观利益做了界定,如定义了公共成本与公共收益的概念,认为公共成本是指政府为培养大学生而投入的资源,公共收益则是指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比高中毕业而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向国家多交纳的税金。对于个人成本补偿的额度,提出应以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成本补偿之后的收益率等于社会的平均投资收益率或银行利率为其上限。
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学费水平的变化和各类资助政策的实施,高等教育的公平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高等教育财政公平性的内涵包括机会公平、资源分配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有学者采用实证的方法就成本补偿、学生资助、公共教育资源配置、财政分权等中国八十年代以来主要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我国高等教育在整体上表现出不公平的状态,无论入学机会、成功机会还是公共教育资源受益分布均呈现出向社会优势群体倾斜的趋势,而社会劣势群体则处于不利地位。有学者运用“市场失灵”予以解释,认为市场机制对教育的介入是有条件的。“教育消费的排他性”和“经营者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导致消费者之间教育机会与教育条件分配的不公平,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因一味追求个人利益而利用“信息不对称”等市场机制运作的特点降低教育的标准或质量,甚至欺诈消费者。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基础。有研究认为,为了更有效地改善低收入家庭学生的入学机会,首先应丰富资助的种类,并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实行不同的资助组合;其次,进一步扩大贷款发放机构和学生贷款发放范围,在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具体需要和目标,由不同的机构发放不同性质的学生贷款;再次,政府应承担更多的学生贷款风险,如政府分担一定比例的本金和提供风险担保等,并建立减免贷款的特殊制度,以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地区或国家急需的地区和行业工作。进一步的研究建议,政府应支持发展经营学生贷款的机构组织,引导中介组织介入高校学生贷款的管理流程,发展学生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政府重点在于发挥间接管理和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由政府补贴的学生贷款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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